这个困扰化妆品商家的问题,终于有办法了!
2022-11-11

客户痛点

“我们的产品只含有极小量‘三乙醇胺’,成分混合后基本不具备提炼分离出三乙醇胺的条件,仍要申请《两用物项进出口许可证》吗?”

不少化妆品/日化用品商家都遇到了关于“三乙醇胺”的进出口问题卓志及时响应为客户提供了高效的解决方案!

 

卓志客户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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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卓志客户出口日化用品,货值约2000多万,因含有三乙醇胺而面临进出口审批难题。卓志及时把握新的监管政策推出的时机,为客户用加急出具检测报告的方式,协助货物快捷完成出口,缩短三分之一周期。这是卓志深刻洞察行业、具备成熟柔性供应链协同体系的又一例证。

 

三乙醇胺是什么?

       三乙醇胺(Triethanolamine),即三(2-羟乙基)胺,是一种有机化合物,CAS号为102-71-6。在化妆品例如皮肤清洁、眼胶、保湿、洗发剂等中用作乳化剂、保湿剂、增湿剂、增稠剂、pH平衡剂。

       作为乳膏制剂中常用乳化剂,用三乙醇胺乳化的乳膏产品具有膏体细腻、亮白的特点。另三乙醇胺与高级脂肪酸或高级脂肪醇形成的胶体相稳定性好,产品质量稳定。

 

它为何受到严格监管?

       三乙醇胺除了用于化妆品等生活用品,还有特殊的身份”——根据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三乙醇胺是第三类化学品,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主要原料的化学品,属于军民两用的敏感物项,也就是两用物项


相关政策:

      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8号和《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被列入《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的进出口商品,须办理《两用物项进出口许可证》。所以含有三乙醇胺成分的化妆品须申请《两用物项进出口许可证》。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和《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中的监控化学品低于一定浓度阈值时,可以豁免数据申报和进出口许可。而三乙醇胺低浓度阈值豁免规定的研究工作仍在开展监控中,相关文件尚未出台。

 

 

那么是否需要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不少商家都有这样的疑惑。该证国内限定代理公司仅2家,费用较高,并需提前2~4月咨询沟通才能完成办理。

 

三乙醇胺新政策

       202210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综合司给广东分属,各直属海关下达关于明确部分三乙醇胺混合物进出口涉证监管要求的函。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就企业进出口含三乙醇胺的混合物适用的禁限管制措施征求了国家禁化武办意见。

 

       根据国家禁化武办《关于商请明确含三乙醇胺混合物进出口监管意见的复函》(禁化武办函【2022101号)经研究,现对部分三乙醇胺混合物进出口所涉监管证件的海关验核要求明确如下:对于添加在化妆品、洗涤剂等商品中起PH调节剂作用的三乙醇胺,一般会与其中的酸性物质发生中和反应。如检测报告显示无法检出三乙醇胺单体,则证明三乙醇胺已完全反应,不存在游离三乙醇胺,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无需办理进出口许可证件。各关可凭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对未检出三乙醇胺单体的产品免于验核《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卓志检测服务:专业、高效、更放心

       卓志一体化检测服务,可以帮助企业轻松完成“三乙醇胺”的检测。目前已协助许多客户涵盖:洗手液、消毒凝露、皮革清洁剂、洗发水、面膜等产品顺利出具有效检测报告,作为无检出“三乙醇胺”有效证明供海关查阅。

 

卓志服务优势

 拥有专业的关务团队,为客户提供涵盖进出口检测等在内的一体化服务和整体解决方案

√对接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服务覆盖产品各生产阶段,为保证产品质量,优化质量控制流程和预算提供解决方案

√检测方案成本较低,检测更方便、快捷,值得信赖